不知不觉,已经到了2018年5月中上旬了,在这十几年来,人才引进政策一直是天津吸引人才来津落户、工作的主要落户方式之一,该政策为天津的发展注入了大量的新鲜血液和活力。本文中,小编将为大家解读近几年天津的人才引进政策的改变。
天津的人才引进政策主要的政策依据分别是2000年和2001年颁布的两项文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近年来也为进一步促进发展和适应需求而作了调整。比如允许上大学期间将户籍迁入天津市学校集体户的外地考生,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到自己或配偶、父母等的在津住房上;比如在滨海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实施“就业即落户”政策,大幅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时间来到2018年后1月9日,天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天津市公安局宣布即日起启动实施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双十条”措施。其中第四项措施涉及人才引进、租房落户等内容,明确提出:实行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对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租房落户”政策一出,顿时引发了轰动,解决了不少苦于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没有住房、就职单位无条件设立集体户口,以及在人才市场落户又会导致人户分离的上班族的困难。比如今年如2月9日向天津生态城分局提交了“租房落户”申请,并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成为生态城申请“租房落户”的第一人的张小姐就因为所在单位没有在人社局人才市场进行备案,导致不能落户新区,直到“租房落户”政策出现后才可绕过人社局申请落户。
但需要注意的是,“租房落户”并不是新的一种落户方式,而是在人才引进的基础上实施的一种措施,旨在让各派出所更好的掌握当事人户籍信息,便于公安机关管理。以下是租房落户常见误解:
(1)“租房落户”的落户地并不是所租住的房屋地址;
(2)“租房落户”实际落户地为所租住房屋的社区集体户(目前不是所有社区都具备设立集体户的条件);
(3)“租房落户”不可以随迁子女,因为落户地仍为集体户口,而社区集体户口不具备接受子女的条件。
(4)“租房落户”是在人才引进落户的基础上实行的。
在了解完上述信息后,就该聊聊明天起正式实施的人才引进的新政和旧政的区别:
老政策: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对居住证无要求。
新政策: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应届生落户除外,其社保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居住,未对居住证提出要求。
通过新老政策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新政对人才引进提出了其他要求,突出表现在社保缴纳期限和居住证上:要求有《天津市居住证》、缴纳一年社保(不含补缴),相比旧政办理新政的朋友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来走人才引进。但综合上述信息,我们可以发现新政有两处亮点:
(1)实行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对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
(2)对在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的外省市毕业生在津就业并申报落户的,由毕业2年以内调整为30周岁(含)以下。
以上就是小编对近年来人才引进政策的解读,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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