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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天津交通事故律师代理费
    2018-05-28 16:21  点击: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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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天津交通事故律师代理费  天津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天津交通事故律师代理费

    天津国晖律师事所法律咨询电话:13512097015,微信同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天津国晖律师事所是国晖律师事所在天津的分所,立足天津地区,主要为天津地区的用提供交通事故、诉讼、公司法和婚姻家庭等法律咨询和法律诉讼业,采用团队办案,收费低,胜率高,值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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