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接到很多客户的电话,属于超龄的人员(35周岁以上本科),那么如果是这些人员想落户天津的话,就只能走积分落户了吗?非也,下面来由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具有高级职称、超龄的人员也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天津。
一、受理条件
50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1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档案材料等;
2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但该房屋具备落户条件的,须提交购房合同原件;
3申请人符合我市“投靠配偶”或“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的配偶或子女可以随迁;
4申请人为本市新招录或从外省市调入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中央驻津单位人员的,按照市人社局批准的工作调动人员落户政策办理。
5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
1受理户口告知单
2承诺授权书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
5《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6《毕业证》原件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经本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证)原件
8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需经本市人社局通过查验档案来验证职称)
9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
10《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11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须提交《不动产权证》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的,须提交《天津市租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12有配偶或子女随迁的,按照我市“投靠配偶”或“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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