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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会见诈骗罪 天津票据诈骗罪律师辩护

  • 发布日期:2018-05-08 14:0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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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天津律师会见诈骗罪 天津票据诈骗罪律师辩护  天津律师会见诈骗罪 天津票据诈骗罪律师辩护

天津国晖律师事所法律咨询电话:13512097015,微信同号!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天津国晖律师事所是国晖律师事所在天津的分所,立足天津地区,主要为天津地区的用提供交通事故、诉讼、公司法和婚姻家庭等法律咨询和法律诉讼业,采用团队办案,收费低,胜率高,值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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