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即原则上将商标专用权授予较先申请注册人,这就导致了商标经常有被“抢注”的情况,那么,商标被抢注了就没办法了吗?当然不是,企业铁定是可以进行维权的,到底该怎么操作呢?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当年被抢注的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提出商标撤销争议
当被抢注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后,企业也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抢注的商标。
总结来说,如果商标被抢注了,可以提出维权申请,当然,能否维权成功就不好说了,需要从多方面评判,此间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所以说,对于商标注册,不论是中小型公司还是大公司,一定要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趁早注册,“未雨绸缪”好过“亡羊补牢”。
所以商标注册需要及时,毕竟商标注册遵守的是申请在先原则。若别人早一天申请,将导致自己的创意或前期对品牌的投入费用都白花了。
自己注册商标之后就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能仿冒,否则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多年苦心经营的品牌市场,自己还可能成为侵权方。
商标不但要注册,还应当及时注册。企业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保护,有助于企业降低商标的维权成本,首先企业及时注册商标可以有效防止他人的恶意抢注,避免和减少了企业因与恶意抢注人打官司而支付的高额诉讼费,取证费,和律师费,以及诉讼风险。
除了防止被抢注,商标侵权检测也是企业壮大之后必须要做的事情。尤其在品牌发展阶段,更应该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商标监测是知识产权保护中一种前置措施,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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